第34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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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谁知道,裴世安被逼急了也是个狠的, 又得了不知谁的主意,竟然服药吐血, 身子摇摇欲坠,跟快死了也没区别,何况双腿也废了。 裴世安的随从便向齐南说道:“一切皆是那些暴民所为,他们杀死了齐大公子,又把我家公子害成了这样!” 齐南如何还下得去手?裴世安也不是全无家世, 背后也是有皇后站着,如今皇上还未死, 他们齐家若是拿国丈之子开刀, 那是万万不能的。 此外齐南也不是没想过, 若皇上死后, 太子无能, 只能齐南的父亲顺安王继承大统,到时候齐圳没了,顺延也要顺延到他齐南的身上。 这是齐南从未想过的,他一想到自己竟然也有可能坐上龙椅,就也顾不得大哥的死了,更不会去如何惩戒暴民, 反倒是用带来的粮食衣物什么的好好地安顿了下镇上的人。 因着风雪也不再肆虐,齐南竟然也安顿好了灾民,大伙儿对齐南感恩戴德,人人都道顺安王的次子为人正派,又稳当睿智,比那个齐圳要好得许多。 齐南得了这样的夸赞,心情竟然不错。 他命人把自己大哥的尸首封存好,打算着尽快回京。 裴世安半死不活地也被一并拉回去京城,临走之时,齐昭跟福妞一起在人群里往那马上看。 齐南生得高大英俊,他不擅长习武,书读得不少,虽然处处不如齐圳在外人眼里那般耀眼,但也是个人人称道的好男儿了。 谁人不说,顺安王的长子齐圳是明月,那次子齐南便是明月旁边的那颗星星,他是不如他大哥,但也是寻常人摸不到的。 福妞瞧见齐南那张脸时微微一愣,再看看齐昭,有些疑惑:“他怎的……长得与你有些像。” 但再细看下来,也不是很像,齐南虽然五官不错,但眸中暗藏着心机,偶尔遮掩不住,便让人心生异样,且他脸较为宽了一些,没有齐昭生得那般精致。 齐昭的脸温润白净,瞧不出什么瑕疵来,他不说话淡淡的,却也让人瞧不吃恶意,就只觉得他是个冷淡的谪仙一般。 听到福妞的话,齐昭微微不悦:“是吗?” 福妞却又笑了,眼睛里仿佛漾着春日的阳光:“可是他没有你好看,比你要差得远呢。” 这个世上,齐小五最好看。 齐昭这才浅浅一笑,微微抓住她胳膊:“这儿还是冷,我们回去吧。” 两人才要走,可谁知道那马上的齐南竟然眯眼看了过来。 起先,他是觉得前面那穿着灰白色长袄子的年轻男人长相有些熟悉,莫名像年轻时候的爹爹,但再一看却觉得比年轻时候的爹爹好看许多,且这少年瞧着穿得穷酸,都是普通料子,定然不会是自己认识的人。 齐南脑中恍惚想到这人会不会是从前那个小五,但当初回来复命的人说过,他们把病得快死了的齐小五丢在了山洞里,冰天雪地的,亲手抓着齐小五的脖子,灌下了一碗毒药,看着他吐血而亡,这才回去的。 既然都吐血而亡了,又怎会在这个世上? 齐南没多想,便转头被旁边的少女吸引了。 少女穿着一身粉色的夹袄,脖颈上镶嵌着毛领,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工艺,像是乡野人家自个儿打的狐狸毛尾巴弄上去的,她脸蛋儿粉嫩,五官生得精致,一双眼如杏,幽幽含着春水,春若含丹,有一种纯天然的白与嫩,瞧得齐南心中一跳。 他不是没有见过美女,京城美女如云,身上教条礼仪都学得周全,但齐南都不喜欢,他觉得那些女孩儿都像是由着人捏出来的,骨子里无一不想着权势和地位,就算是他娶了回去,也不会是真的爱他。 他喜欢干净的,纯粹的,楚楚可怜的女孩子,就如福妞这般生长在偏远之处,从未被人染指过的。 齐南策马过去,齐昭心中一沉,蓦地捏住福妞的手掌就要走。 “站住。”齐南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。 齐昭心中压抑着一股冲动,他还记得自己被扔到山洞里之前,护送他的其中一位老仆人,哑着嗓子说:“五少爷,老奴无能,当初得了您的恩情如今也回报不了,二少爷逼迫老奴给您灌了毒药再走,可老奴下不去手……五少爷,您在这山洞里,若是能遇到个打猎的挨得过去,往后便好好地过活吧,莫要再回王府,那儿是吃人的地方,您和您的娘亲,都活不下去的……” 老奴哭了一场,把齐昭留在了山洞里。 他的二哥齐南,如此残忍歹毒,如今就站在他面前。 齐南盯着福妞:“多大了?” 福妞有些慌乱,她不认识这人,但也知道这是朝廷来的,必定权势极好,还不知道如何回答呢,旁边齐昭忽然替她答道:“内人十六,有孕月余。” 他这四个字,让齐南眉头一皱,心中有些不爽快,但也只能调转马头离开。 福妞一愣,转头看向齐昭:“你……” 内人十六,有孕月余,说的是她是齐小五的妻子,已经怀孕一个月了吗? 他怎么可以这样! 福妞脸上通红,挣开他的手便跑,这个齐小五,怎么什么话都说! 但跑了几步,福妞又明白他也是为了救她,自己这张脸,不知道被多少人夸过,福妞也清楚,她比一般的女子都长得好看,齐小五是为了救她罢了。 想到这,福妞便转头去看,却发现齐小五没有跟来,她瞬间有些失望。 福妞嘴巴一撇,有些想哭,可下一秒,齐小五举着串糖葫芦跟了上来:“吃吗?” 红彤彤的糖葫芦,看着就诱人,福妞咽了下口水:“不吃。” 她故意做出生气的样子,想让齐小五哄她,可齐小五却只是笑着把糖葫芦伸到她跟前:“真不吃?” 甜滋滋的糖壳儿已经碰到了唇,她小心地咬了一口,真是甜。 齐小五眉毛微微一挑:“迟早,都还是要吃。” 他对那句话没有任何解释,倒是来了这么一句,福妞心中咯噔一下,也不去细想到底什么意思。 齐南带着齐圳的尸首以及裴世安回了京城,裴世安原本病怏怏的瞧着就像是要死了一般,等回到了裴家,倒是苏醒了过来。 而齐家哀乐阵阵,都在祭奠齐圳。 顺安王带病站在院中,面色沉得像寒水,眼睛一闭,老泪便落了下来。 他一向器重长子,哪怕当初齐圳为了自己的母亲弄死了他最爱的妾氏,后来还把他最爱的五子弄没了,他都没有追究。 顺安王当初因为在外征战没能当上皇上,心中一直遗憾,他这些年早已盘算好了。 皇上与皇后伉俪情深不纳后妃只生了太子一脉,太子却又昏庸无能,都是他一手策划的,他早就等着自己手天下的那一日,因此也把齐圳当做未来的太子去养。 可惜,齐圳竟然就这般死了,死得他都不敢相信。 齐南那个蠢货没那个胆量弄死裴世安,但无论裴世安是否无辜,都必须给他的圳儿陪葬。 顺安王府此时是不能轻易下手,但,裴世安依旧得死。 裴世安杀了齐圳之后,的确夜夜噩梦,何况双腿残废,又吃了药导致身子并不好,但人,总是想要活下去的。 他父亲早死,如今姐姐虽然在宫中当皇后,但皇上都要死了,皇后又能如何? 裴世安急得不行,就在此时,收到了一封信。 初初打开那封信,他吓了一跳,这分明就是齐圳的手迹! 但看下去之后,裴世安却不怕了。 这信不知道是谁寄的,却教了他一个绝佳的法子,那便是拿着另外一封齐圳笔迹的信去交给顺安王。 裴世安想了再想,冒死让人以自己的名义把这信给了顺安王。 顺安王初得了信,还大怒裴世安还敢与自己有来往,等看了信,却更是愤慨。 那信上是齐圳的笔迹,却是字字都在请求父亲好好培养二弟,将来家业什么的都给二弟,他自觉无能,处处压制着二弟,这才被人看好,其实齐家最厉害的人物是二弟。 顺安王把信砸到齐南的面上:“看看!” 齐南看完震惊了:“大哥,大哥当真这样说?” 顺安王一脚踹了上去:“你大哥绝对不是这样的人,在老子跟前玩这样的把戏?你只怕是早就与裴世安勾搭好,一起害死了你大哥!畜生!就算你大哥死了,你冒充他写上十封信,我也不会让你来继承顺安王府的任何!” 齐南完全不懂发生了什么,在他看来那就是齐圳的字迹,顺安王却知道,那不是齐圳的字。 他几个儿子的字都是他来教的,虽然说小五最通透,习字最好看,但他最喜欢齐圳的字,遒劲有力,旁人轻易难以模仿。 这字是像齐圳的字,但却少了一丝狠辣,多了些绵软。 顺安王爱长子,一怒之下剥去了齐南身上的官职,责打了五十大板,下半身几乎都打残了,也不许人去照看。 至于裴世安,顺安王这稍稍用了些伎俩,裴世安腿上的伤口便溃烂不止,不须弄死他,只让他这般活着已经是生不如死了。 如今失了长子,次子也不中用,老三和老四都较平庸,顺安王心中焦灼。 他在祠堂里闭着眼坐了许久,忽然就想到了小五。 从前他是很喜欢小五的,在小五还很小的时候,教他读书写字,只是后来,便不喜欢了,因为他发现,小五并不是个软绵绵的性格。 小五跟他娘并不很像,除了长得都很好看之外,性子截然不同。 他娘就是个小白兔一样的性格,完全不懂得攻击人,所以死的时候都没有挣扎,而小五,是会咬人的。 顺安王发现这些之后,便克制着心中对小五的喜爱,任由其他人糟践他。 顺安王府最要紧的是长子,小五错就错在他是第五子,是庶子。 祠堂里很静,香火气息缭绕,顺安王睁开眼,看向小五他娘的牌位,声音幽幽:“你若是早些遇上我,我娶你做我的王妃,小五是嫡出,那便再好不过了。” 可惜……一切都不能重来,他最爱的女人和儿子死了,如今最器重的儿子也死了。 这个年很快过去,到了正月中旬,天气慢慢地开始晴朗了起来,可卫氏却生了病。 她上一回生病也是冬日,如今似乎是一到了冬日便要生病,雪灾过去,福妞跟她爹还有齐昭什么都不做,整日里伺候着卫氏,可卫氏的病情始终不见好转。 王有正愁得眉头皱着,附近能请的好大夫都请了,有的大夫说着病就是这样须得慢慢来,有的大夫却说她这病难治,若想好的快好的彻底,得去州府上治。 卫氏日日咳嗽夜夜咳嗽,体力不支,下面也不住地流血,眼见着人越来越瘦,王有正找到了齐昭。 “你原先在京城,可知道那里有没有什么好的大夫?” 齐昭病了那么多年,自然知道,他想了想说道:“京城好大夫是多,但也不能保证一定能治好,但我想着,咱们还是得试试,今年京城也要大变,回去京城也好。” 他正打算如何回,如今倒是赶上了。 一家子既然决定去京城给卫氏治病,便赶紧地弄了牛车,准备好行李,可卫氏急得不行:“这去了京城得花多少银子?哪里那么多冤枉钱可花!不去,不能去!” 他们辛苦攒下来的银子是给福妞的,去京城治病干啥?她若是好不了,死了也就死了,但若是银子花光了,挣回来就很难了! 王有正与福妞哪里容得了卫氏拒绝,硬是要带着卫氏去京城治病。 末了,四人赶紧地动身了,正月底从小镇出发。 他们这带着卫氏去往京城,也不能走地太快,何况这牛车本身也走不快,只能慢慢来,估摸着至少得个半个月才能到。 原本王有正还怕走错路,却不知道齐昭对着路十分地熟悉,一路上倒是没有走错。 福妞随身带了个小锅,走半日停下来煮些热汤热水的倒是都不错。 可一路上见多了旁人的车,福妞便有些唏嘘。 马车是比牛车跑得快,且人家那有钱人家的马车华丽又舒适,瞧着就很好,她私底下跟齐昭感叹。 “若是咱们也有银钱买打一辆那样的马车便好了,我娘坐着也舒服。” 齐昭给她锅底下添火:“你放心,总会有的。”